林本源園邸(The Lin Family Manshion and Garden)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為板橋林本源家族興建的房舍,是目前臺灣僅存最完整的園林建築。該居可追朔至1847年,當時為林本源家族北上屯租的租館,後經林國華、林國芳兩兄弟擴建
林本源園邸
到了1846年至1848年之間1,為了方便屯放收來的租榖,林平侯的三子林國華與五子林國芳在板橋一帶興建弼益館作為「租館」。該館面積約150坪,為特殊形式的四合院,並於前後設有涼亭,以作為點收租榖的地方。
1949年後,林家花園被林家主人借給國民政府,暫時安置無處容身的外省人軍民,園林被民眾自行增建的違建佔據,1986年底才完成重建。
座標:25°0′37.95″N 121°27′17.58″E
林本源園邸(The Lin Family Manshion and Garden)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為板橋林本源家族興建的房舍,是目前臺灣僅存最完整的園林建築。該居可追朔至1847年,當時為林本源家族北上屯租的租館,後經林國華、林國芳兩兄弟擴建,成為林本源家族之居所。1977年,林本源家族將庭園部分捐給當時的臺北縣政府(即今新北市政府),並於1982年開放大眾參觀。目前林本源園邸由文化部、內政部、觀光局以及新北市政府共同負責保護與整修的工作,並為園林類二級國家古蹟。
林本源園邸總面積約6054坪,可分成「園」和「邸」兩個部分:園又被稱作「板橋林家花園」,指的是住屋之外的庭園部分,其中包含來青閣、月波水榭、定靜堂等多處房舍與人造山水;邸指的是林本源家族居住處,即庭園西側的三落大厝。目前三落大厝仍屬於「林氏祭祀公會」,需專人帶領才能入內導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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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林家花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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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臺灣)文化資產 | |
林本源園邸庭園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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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稱 | 林本源園邸 |
其他名稱 | 板橋林家花園 |
官方名稱 | 林本源園邸 |
等級 | 國定古蹟 |
種類 | 宅第 |
建成年代 | 1847年 |
位置 | 中華民國新北市板橋區流芳里西門街42之65號及9號 |
林本源園邸總面積約6054坪,可分成「園」和「邸」兩個部分:園又被稱作「板橋林家花園」,指的是住屋之外的庭園部分,其中包含來青閣、月波水榭、定靜堂等多處房舍與人造山水;邸指的是林本源家族居住處,即庭園西側的三落大厝。目前三落大厝仍屬於「林氏祭祀公會」,需專人帶領才能入內導覽。
歷史
林本源家族始祖林應寅於1778年來台,早先定居於新莊一帶,後其子林平侯販白米與食塩為業,林爽文事件以後,民生必需品缺乏,導致米塩大漲,獲利無數,林家於是大量收購土地,大抵奠定日後林本源家族的巨額財富。1818年林平侯因新莊的泉州人兵聲猛烈,舉家遷居大科崁(今日桃園市大溪區)。到了1846年至1848年之間1,為了方便屯放收來的租榖,林平侯的三子林國華與五子林國芳在板橋一帶興建弼益館作為「租館」。該館面積約150坪,為特殊形式的四合院,並於前後設有涼亭,以作為點收租榖的地方。
遷居板橋
1851年,林本源家族遷居至板橋2,並於同年興建三落大厝以作為家族居所。這時由於漳州人與泉州人對峙,擁有龐大財力的林本源家族自然成為當地漳州人的主要領袖,而三落大厝也成為當時漳州人的主要指揮所,因此該厝不但在建築時加上諸多防禦設計,平日亦有數百壯丁在此戒備,並維持至日治時期初期。1949年後,林家花園被林家主人借給國民政府,暫時安置無處容身的外省人軍民,園林被民眾自行增建的違建佔據,1986年底才完成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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