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體重指數(又稱身體質量指數,英文為Body Mass Index,簡稱BMI)是一個計算值,主要用於統計用途。
身高體重指數
BMI值的統計意義[編輯]
BMI值原來的設計是一個用於公眾健康研究的統計工具。當我們需要知道肥胖是否為某一疾病的致病原因時,我們可以把病人的身高及體重換算成BMI值,再找出其數值及病發率是否有線性關連。不過,隨著科技進步,現時BMI值只是一個參考值。要真正量度病人是否肥胖,體脂肪率比BMI更準確、而腰圍身高比又比體脂肪率好、但是最好的看法是看內臟脂肪(若內臟脂肪正常,就算腰圍很大及體脂肪率很高,健康風險不高,日本相撲力士很多都是這種胖法)。因此,BMI的角色也慢慢改變,從醫學上的用途,變為一般大眾的纖體指標。
成人的BMI數值[編輯]
數值的意義如下:
健康狀況 | BMI 值 | |
女性 | 男性 | |
一般體重 | 18.5到24.9之間 | |
理想體重 | 22 | 24 |
超重 | 25到29.9之間 | |
嚴重超重 | 30到39.9之間 | |
極度超重 | 40以上 |
由於BMI沒有把一個人的體脂肪率計算在內,所以一個BMI指數超重的人,實際上可能並非肥胖。舉個例子,一個練健身的人,由於體重有很重比例的肌肉,他的BMI指數可能會超過30。如果他們身體的脂肪比例很低,那就不需要減重。
根據1994年美國國家健康及營養調查的統計數字,59%的美國男性及49%的美國女性的BMI值都超過25。對於極度超重─值其BMI值超過40的人,男性佔2%,而女性則佔4%。其他國家的健康機構亦有各自的統計數值,但一般亦會以美國的統計數值作參考指標。
ghroubi等人在2007年檢查肥胖患者的腹圍是否是比BMI更好和更可靠的膝關節骨性關節炎的指標。他們發現,它實際上是膝關節疼痛的以及骨性關節炎在肥胖受試者鏈接的一個因素。[1]
東南亞與亞洲其他地區標準[編輯]
世界衛生組織經過專家評估後認為,東南亞成人的超重指標低於世界平均水平。根據各國情況的不同,超重的分界值在22到25間浮動,肥胖的分界值則在26到31間變動[2]。因此,亞洲各國分別制定各自的超重和肥胖分界值。例如在新加坡,超重標準是23以上,肥胖標準是27.5以上[3]。但為統計和相互比較的方便,世界衛生組織任建議各國按世界平均標準的各級劃分來上報統計數據[2]。
在臺灣,行政院衛生署(今衛生福利部)乃根據其相關研究,於2002年4月公佈臺灣成人肥胖標準:BMI<18.5 為過輕,18.5≦BMI<24 為正常體重,24≦BMI<27 為過重,BMI≧27 即為肥胖[4][5]。 在中國大陸,官方發布的《中國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預防控制指南》認定的體重腰圍的適宜值及其與相關疾病的關係為[6]:
分類 | BMI值 (公斤/平方公尺) | 腰圍(公分) | ||
男:<85 女:<80 | 男:85~95 女:80~90 | 男:≥95 女:≥90 | ||
體重過低 | <18.5 | —— | —— | —— |
體重正常 | 18.5~23.9 | —— | 危險 | 高危 |
超重 | 24.0~27.9 | —— | 危險 | 極高危險 |
肥胖 | ≥28 | 高危 | 極高危險 | 極高危險 |
兒童的BMI數值[編輯]
BMI數值並不單單適用於成年人。對於成長中的兒童,我們亦可利用他們的BMI值來推算他們是否超重。以上的BMI計算式亦適用於2-20歲的人,但他們的過重及過輕指標,並非由一個固定的BMI值決定。這是因為不同地區的兒童有不同的成長速度,若使用一個固定數值,容易造成錯誤判斷。
很多國家及地區每年都會為當地的兒童作身高和體重的統計。這些統計數據,都可以轉化成為BMI值,從而再統計出當地兒童的BMI值分布。根據這個分布,地方健康政府可以推算出當地兒童的過重及過輕指標。一般來說,都會採用統計出來的平均BMI值及其標準差值,再計算出其常態分布的最高5%及最低5%作為過重及過輕指標。另一方面,其BMI值位於常態分布的85%-95%區段的兒童,他們都有超重的危機。
年齡 | 下限 | 上限 |
---|---|---|
嬰兒(滿0歲(3個月以上)) | 16 | 18 |
幼兒(滿1歲-5歲) | 15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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