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敏中(949~1020),字常之,北宋真宗朝宰相,开封人

向敏中


向敏中(949~1020),字常之,北宋真宗朝宰相,开封人。太平兴国五年(980)进士,初任监丞右赞善大夫、著作郎。天禧四年(1020),卒于任上。
编辑摘要
中文名: 向敏中 别名: 字常之
籍贯: 开封 性别: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出生年月: 公元948年 去世年月: 1019年
职业: 政治 工部郎中

向敏中 - 人物简介

太平兴国五年(980)进士,初任监丞右赞善大夫、著作郎。向敏中,宋代诗人,字常之,(一作长之)开封人。生于汉隐帝乾祐元年,卒于宋真宗天禧四年,年七十二岁。太平兴国五年,(公元九八〇年)第进士。起家将作监丞,通判吉州。后出知广州。复召为工部郎中。以廉直超擢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真宗朝,拜右仆射。门阑寂然,宴饮不备。帝闻之叹曰:"敏中大耐官职!"以年老多疾,屡辞不许,竟卒于官。谥文简。 

向敏中 - 生平经历

向敏中向敏中
宋太宗“召见便殿,占对明畅”,甚为赏识,命为户部推官,出任淮南转运副使。后入为户部判官,知制诰,不久权判大理寺。
向敏中为官廉洁,不入浊流。太宗欲委以大任,遭人妒忌,诬其收受犯官皇甫侃的重贿,经查证,纯属无中生有。太宗更加器重,100余日内,官升数级,至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咸平四年(1001),初登相位。次年,受李嗣宗等排挤,降为延路(今陕西延安一带)安抚使,在西北度过10余年。大中祥符五年(1012),再度拜相,进兵部尚书。天禧元年(1017),向敏中已是古稀之人,自感精力不宜承负繁杂的政务,多次上表请求引退。但真宗以其德高望重,堪称百官楷模,一直未允。
此从三续疑年录据琬琰集下太平兴国五年,起家将作监丞,通判吉州。后出知广州。复召为工部郎中。以廉直超擢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真宗朝,拜右仆射。门阑寂然,宴饮不备。帝闻之叹曰:“敏中大耐官职!”以年老多疾,屡辞不许,竟卒于官。谥文简。
天禧四年(1020),卒于任上,“帝亲临,哭之恸,废朝三日”。死后赠太尉、中书令,谥文简。
向敏中生前曾监修国史,并有文集15卷。敏中著有文集十五卷,《宋史本传》传于世。[1]

向敏中 - 年表

向敏中生于后汉隐帝乾佑元年(公元948年)
太平兴国五年(980年)中进士时,从将作监丞做起。
真宗即位,进户部侍郎。
咸平初(998年),拜兵部侍郎、参知政事。
咸平四年(公元1001年),以本官同平章事,充集贤殿大学士。
景德初(公元1004年),复兵部侍郎。
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又以德明誓约未定,徙敏中为鄜延路都部署兼知延州,委以经略,改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
大中祥符初(公元1008年),议封泰山,以敏中旧德有人望,召入,权东京留守。礼成,拜尚书右丞。
大中祥符五年(公元1012年),复拜同平章事,充集贤殿大学士,加中书侍郎。
天禧初(公元1017年),加吏部尚书,又为应天院奉安太祖圣容礼仪使。进右仆射兼门下侍郎,监修国史。
天禧三年(公元1019年),进左仆射、昭文馆大学士。
天禧四年(公元1020年),三月卒,年七十二,安葬地:宁波慈城东悬岭的后阳嘉山。帝亲临,哭之恸,废朝三日,赠太尉、中书令,谥文简。

向敏中 - 家庭

父亲:向瑀

子女

向传正,国子博士
向传式,龙图阁直学士
向传亮,驾部员外郎;向传师,殿中丞
向传范,娶南阳郡王惟吉女安福县主,为密州观察使,谥惠节。

向敏中 - 诗作欣赏

春暮   
蜂蝶如知春已归,雨余莺亦缕金衣。   
东风尽把杨花翦,吹作满城轻雪飞。  
寄寇平仲   
九万鹏霄振翼时,与君同折月在枝。   
细思淳化持衡者,得到于今更有谁。   
偶吟遣怀   
昔为宰辅居黄阁,今作元戎控夏台。   
万里苍黔渐受赐,一方清晏有何才。   
紫宸杳杳弥年别,红旆翩翩映日开。   
将相官荣如我少,不须频献手中杯。  

向敏中 - 相关典故

向敏中向敏中
向敏中在西京任职时,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件。有一个和尚,路过一个村庄,因天色已晚,就向一户人家请求借住一宿,主人没有答应。和尚投宿无门,只得暂且在这家门外的车棚里避风躲雨。   
睡到半夜,和尚突然被一阵响动惊醒,睁眼一看,只见一个强盗拉着一名妇女带着衣物包裹翻出围墙,逃之夭夭。和尚想到,这户人家丢了妇女与财物,必定怀疑我,疑心是我因为主人不肯借宿而报复作案。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和尚决定一走了之。   
深更半夜,伸手不见五指,和尚又不熟悉道路,失足掉进一口枯井。事有凑巧,刚才被强盗劫持的妇女也被杀死扔在井中,和尚欲出无门,欲哭无泪,只好坐等惩罚。   
果 然,次日天明,主人不见妇女与财物,跟踪追击,在枯井里发现了和尚与被杀妇女的尸体。人赃俱在,和尚有口难辩,主人不由分说,将其押送官府。和尚见申辩无 门,为免受皮肉之苦,只得自认罪状,编造说是自己诱拐妇女共同逃走,害怕人们追赶而失足落入井中,将其杀死扔在井中。问起所抢财物的下落,和尚挖空心思说 放在井旁,自己落井后不知何人拿走了。   
审讯和尚的狱吏将该案报告给府台,府台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意定罪宣判。只有向敏中对该案持有异议,认为所丢财物未能查获,案件存在疑点。因此,向敏中单独提审了和尚,和尚见其和颜悦色,没有大刑伺候,如实作了交代,说自己并没有杀人劫财。   
为 寻找真凶,向敏中派密探到各处查访。一天,一名密探到附近乡村饭馆吃饭,村中的一名老婆婆进来闲聊,打听和尚一案的结局,密探欺骗她说昨天和尚已经被判刑 斩首了。老婆婆又问道,如果现在真正的杀人凶手出现了,怎么办。密探有一搭没一搭的说,官府已经错断了此案,即使真正的凶手出现,官府也将错就错,不再过 问。老婆婆就自言自语地说,如此一来,说出来也没有妨碍了,其实死去的那个妇女是本村的一个叫某甲的年轻人杀的,并给密探指点了某甲家的住处。   
密探如获至宝,赶紧到某甲家中将其擒获,某甲见罪行败露,供认不讳,如实交代了犯罪过程,官府根据他的供述找到了这家丢失的财物。由于向敏中的严肃认真,真凶某甲将定罪处罚,无辜蒙冤的和尚被无罪释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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