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鱼达人:酒話聯翩說禮俗 酒話聯翩說禮俗

捕鱼达人:酒話聯翩說禮俗
                                    酒話聯翩說禮俗
    夜宴归来,余虽不饮酒,然忆酒场情景,或雅或俗,亦悲亦乐,颇多感慨。昔年台湾大学曽永义教授有篇酒文化之文,颇可参考,故拣出存此,与网友共赏。                                                书剑湖山
     前言:中國酒之小史
    「酒」這種美好的飲料精品,到底是那個民族發明或發現的,誰也不敢說。宋人竇革《酒譜》已論述「酒之源」起于儀狄、神農、與天地並時三種中國舊說,「皆不 足考據」。科學家或以為在六千年前,甚至舊石器時代,人們因浸泡于水中的水果自然發酵成酒而領悟其制法。但是就中國而言,先秦文獻沒有隻字言及「果酒」; 直到距今約三千八百年前的龍山文化晚期,才出現不少小口大腹如尊、罍、盉、小壺、高足杯等與後世酒器同形制的陶器,其造型顯然是為了保持酒味醇永,這時中 國應當有了酒。《說文解字》說儀狄作酒醪,大禹喝後味道很美,就疏遠了儀狄,恐怕自己沈酣,荒廢政事。有趣的事,大禹的時代正與龍山文化晚期相近,所以儀 狄造酒的傳說,也許正是事實的反映。
    商人好飲酒,紂王「酒池肉林」是有名的掌故。甲骨金文中,時有醴、鬯、稷鬯的記載,醴是甜酒,鬯是和以香草釀成的酒,稷鬯是用稷和香草釀成的酒。彝器中, 盛酒的有尊、彝、卣、壺,溫酒的有爵、角、斝,調酒用盉,飲酒用觚、觥。考古方面,槁城台西遺址中發現八公斤半的商代酵母,商代古墓所出土的青銅瓶裝有 酒,保存完好,時間在三千兩百多年前,比起地中海沈船殘骸中所發現的羅馬葡萄酒要早得多,是現存世界最古老的酒。
    周代,《尚書》有〈酒誥〉,告誡人不可酗酒。禮經中有酒正、酒人、鬱人、鬯人、司尊彝、漿人、大酋等與酒有關的官職,楚辭中有酎、瑤漿、椒漿、吳醴、凍飲 等和酒有關的辭彙。《韓非子》有「宋人酤酒,懸幟甚高」之語,可見戰國時代已有酒店和酒旗。漢代帝王屢次賜民「大酺」,飲酒作樂、百戲騰歡。
    再就釀酒而言,西漢揚雄《方言》已知制餅狀面;西晉嵇含〈南方草木狀〉始見酒藥,發展為大麯和小曲;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用專卷論「造神曲並酒」之法, 可說是世界最早的釀酒工藝學。至宋代,朱翼山《北山酒經》更為專書,又有「幹曲」之法。明人李時珍《本草綱目》、高濂《遵生八箋》、宋應星《天工開物》亦 莫不有制曲造酒之論。而我國白酒起於何時?其說不一。以文物為證,目前已發現一套金代銅制燒酒鍋(1975年河北青龍縣出土),經有關部門進行鑒定和蒸酒 實驗,可以確認起碼在金世宗大定(1189)之前,中國已有蒸餾酒。
    就因為中國釀酒技術甚為發達,所以古來所釀造之酒類品目甚為繁多,見於宋人者如李保《續北山酒經》,即有四十六種,張能臣《酒名記》所記府邸、酒樓、地方 之名酒近兩百種;宋伯仁《酒小史》更載歷代名酒百餘種;而今人曾縱野所編著之《中國名酒志》,分白酒、黃酒、葡萄酒果露酒、啤酒四類,計收名酒二十二種, 優質酒五十八種;而臺灣之啤酒、金門之陳高,亦有口皆碑。則中國酒文化真是垂數千年而煌煌乎彰明較著。我們甚至於可以說,沒有悠久昌明文化的國家,必然釀 造不出清醇芳香的美酒。
    但是中國歷朝歷代的政府,對於酒的政策,如果不是視之如寇仇的加以禁止,就是視之如搖錢樹的抽以重稅或加以「專賣」,有如戰國時代那樣的放任,李唐前期那 樣的開放,滿清盛世那樣的輕稅,是很難得的了。而蔡若說科以重稅,則贏秦已屬發皇;若說所謂「榷酒酤」的「專賣」,則是漢武帝始肇其端。漢代的蕭何律令 「三人以上無故群飲,罰金四兩」,以及歷朝歷代每遇年歲荒歉,即「禁酒」,則處當今之世,雖煙酒仍屬「公賣」,已足以慶倖了。
然而,若就「酒文 化」的範圍而言則何其浩瀚,即「制□釀造法」,已足供化學家寫作專書。筆者雖然以此杯中物宣導「人間愉快」,有所論說,但涉獵所及,實屬寒儉。只是一得之 愚,往往如鯁在喉,不吐不快,擬從「酒之禮俗」、「酒之禍福」、「酒之人物」、「酒之文學」略作觀照,希望藉此聊供「吾徒」談助而已。敢從「酒之禮俗」說 起。
    一、 飲酒四部曲
    拜、祭、啐、卒爵
    古人飲酒,就「儀禮」而言,約有「四部曲」:拜、祭、啐、卒爵。就是先作出「拜」的動作表示敬意,接著把酒倒出一點在地上,以祭謝大地生養之德;然後嘗嘗 酒味,嘖嘖稱美,令主人高興;最後仰杯而盡。「卒爵」,也就是「乾杯」,這是古人的禮。因為古酒淡薄,乾杯不算難事。
    而「乾杯」,今人每說「先幹為敬」,但古人卻是「後幹為敬」。《禮記?曲禮》說「侍飲于長者」,「長者舉未釂,少者不敢飲。」意思是說陪侍尊長喝酒,尊長 舉杯未幹,年少的就不敢喝。而賓主之間,則是客客氣氣,有節有度;主人敬客人酒叫「酬」,客人回敬主人酒叫「酢」;敬酒時總要說句類似「祝您長命百壽」的 話語,所以敬酒又叫「為壽」。
    普通「為壽」以三杯為度。《禮記?•玉藻》說,君子飲酒,飲了一杯,表情肅穆恭敬;飲了兩杯,顯得溫雅有禮;飲了三杯,心情愉快而知進退。這是筵席上禮節 的分寸,因為如果「酒過三巡」猶然不止,量淺的人難免失態。《左傳》記載晉靈公賜趙盾飲酒,埋伏甲兵要攻殺趙盾,趙盾的貼身侍衛提彌明察覺陰謀,急忙登階 入堂,說「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於是扶出趙盾逃難。可見「三爵」是禮,過了三爵,就可以不受禮節約制而縱飲為歡了。所以曹植詩〈箜篌引〉說:「樂 飲過三爵,緩帶傾庶羞;主稱千金壽,賓奉萬年酬。」《儀禮》中的飲酒,最後也有「無算爵」,意思是說,能喝多少就喝多少,不必計較杯數了。也因此《論語》 說孔子的飲酒觀是「唯酒無量,不及亂。」孔子的意思是只要不酒後失態惹是非,酒愛怎麼喝都可以。
    酒興、酒瞻、酒量、酒德
    由以上可見,「酒」簡直成了「禮」的附庸,雖然也有「無算爵」的豪縱和孔子「唯酒無量」的達人之觀,但畢竟多半是儒者的「自我設限」。若吾党之徒,亦有所謂「飲酒四部曲」,而旨趣則與之懸殊遠甚。
    凡我党(党,尚人也;黨,尚黑也。吾党尚人,故不作「黨」字。)徒,隨時隨地要有喝幾杯的興致,因為古人說,「酒者所以養老也,所以養病也,所以合歡 也。」有這許多好處,焉能不喝幾杯;所以第一要有「酒興」。其次要有「酒膽」,如果飲酒像東坡那樣,止於「把盞為樂」,怎能「飛揚跋扈」起來?因此要充實 膽氣,勇於嘗試,勇於暢飲。但是假使牛飲三兩杯即玉山頹倒,則如何算得豪邁?所以第三要培養「酒量」。君不見古諺說:「堯舜千鍾,孔子百觚,子路嗑嗑,尚 飲百榼。」看樣子要做聖賢,也須得酒量好。然而即使千杯不醉,酒後卻亂性,則不止酒的趣味全失,而且為惡往往不小,也因此吾党最服膺孔子在「唯酒無量」之 後,特別強調「不及亂」;這也是吾党以「酒德」鎮壓殿后的原因。總而言之,無興而飲,其酒必苦,必然「酒入愁腸容易醉」;也就是說,「酒興」是飲酒的自然 動力,是酒趣味的起點,而「酒膽、酒量」則是酒趣味的推波助瀾,「酒德」才真正是體驗酒趣味的至高境界。飲酒而「四部曲」具備,才可以言酒,凡我党徒必須 有此認識。也因為「四部曲」中皆含「酒」字,所以吾党比照孫中山先生「三民主義」定為「四酒主義」,凡我党徒自然要奉行不二。
    二、 歌舞助興
    穿插吾党「四酒主義」之後,應當言歸正傳,續說禮俗。古代客人之間相互交錯敬酒叫「旅酬」,依次向人斟酒敬酒叫「行酒」。敬酒時敬人和被敬的,都要「避席起立」,席間往往有歌舞助興。這些「古禮」堪稱源遠流長,迄今不衰。
就 拿「歌舞助興」來說,《儀禮》中,〈鄉飲〉、〈鄉射〉、〈大射〉、〈燕禮〉四篇,都有工歌、笙奏、間歌、合樂、無算樂等節目。也就是說,在禮儀進行飲酒之 際,有樂工唱歌、演奏笙曲、唱歌笙曲間隔上場和交響樂大合奏等的演出。「無算樂」是對「無算爵」說的,即縱飲為歡之時,音樂也隨著盡情的演奏。
    而賓主筵席,酒酣耳熱了,也要繼之以舞蹈。且舉《史記》兩件事來看看:
    〈項羽本紀〉記載鴻門之宴,范增要項莊人內敬酒,然後「劍舞」,趁機殺劉邦於座中。項莊對項羽說:「君王與沛公飲,軍中無以為樂,請以劍舞。」這時和劉邦 約為婚姻的項伯,看情形不對,也拔劍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以致項莊始終無法下手。項家叔侄這場「武舞」,雖然教劉邦如坐針氈,汗流浹背,但所借的題 目正是筵席間助興為歡。
    又魏其武〈安侯列傳〉記載魏其侯竇嬰宴請武安侯田蚡,等到飲酒半酣,將軍灌夫起來跳舞,舞畢,請丞相田蚡接舞,田蚡竟不起身,灌夫覺得很失面子,便說了許 多冒犯的話,主人竇嬰在一旁排解致歉。後來田蚡娶燕王女為夫人,太后下詔列侯和宗室都前往道賀。酒喝到差不多時,田蚡向賓客敬酒,賓客都離開席位,伏在地 上,表示不敢當。不久竇嬰起身敬酒,只有那些舊交「避席」,其餘的人照樣坐著,連膝都沒有離席。灌夫看在眼裏,心中不快,也離位依次敬酒,敬到田蚡時,田 蚡坐著不動,說:「不能再飲滿杯了。」灌夫氣極了,卻嘻笑著說:「您是個貴人,還是請乾杯吧!」田蚡不予理會,灌夫有氣沒處發,敬到臨汝侯,臨汝侯正跟程 不識交頭接耳,又不「避席」,灌夫便破口大駡起來,終於弄得不可開交,被田蚡當場扣押。從此竇、灌和田蚡結下深仇大恨,竇、灌終於被田蚡誣陷而死。
    灌夫「使酒罵座」的結局雖然古今為誡,但由此也可見漢代人敬酒和席間的禮俗,那就是:可以跳舞助興,一人跳畢,被邀的人必須接續;敬酒時敬人的和被敬的都要離席起立,而且要彼此飲幹滿杯,如果不是這樣,就是「傲慢失禮」。
    像這種「歌舞助興」的禮俗,真是一脈相傳,發展為妓樂侑酒、優伶調弄,甚至於擴大為戲曲搬演。當今之世的「卡拉OK」,豈不猶有古風。
    三、酒吏與酒令
    酒吏執法
    飲酒「及亂」生禍害,這是眾人皆知的事。嚴重的會像殷紂王、更始劉玄、後秦苻生那樣終至國滅身亡,輕微的也可能像才高八斗的曹子建那樣,「醉不能受命」、 「醉酒悖慢,劫脅使者」,被貶爵安鄉侯。而古來講究禮儀排場的公家筵席,如果動不動就有像灌夫那樣「使酒罵座」的人,那還了得!所以宮廷官府舉行宴會,早 就有監酒的酒吏。
《詩經?•小雅》〈賓之初筵〉已有「凡此飲酒,或醉或否,既立之監,或佐之史」的話語。《史記》的〈滑稽列傳〉記載齊威王時, 淳於髡說:「在大王面前喝賞賜的酒,有執法在旁,有禦史在後,我淳於髡恐懼戰慄、低頭伏地而飲,不過喝一鬥酒就醉了。」又〈齊悼惠王世家〉記載漢代朱虛侯 劉章,曾經入宮侍奉呂後宴飲,呂後命他監酒,他說:「臣將種也,請得以軍法行酒。」當酒喝得有點醉意時,劉章進獻歌舞。過了一會兒,呂後家族中有一人喝 醉,避醉逃席,劉章追上,拔劍把他斬了。呂後和左右的人都非常驚訝,但既已授劉章監酒以軍法從事之權,「逃席」有如「臨陣脫逃」,當然要「殺無赦」,所以 呂後等也莫可奈何。
遊戲酒令
    像劉章這樣執法如山,「所以已亂而備酒禍」的「監史」,誠然教人不寒而慄;但是後來宴會時,以遊戲方式,定飲酒次序,以一人為令官,眾人皆聽其號令的所謂「酒令」,就教人興會盎然了。
    《詩經》中〈賓之初筵〉有雲:「發彼有的,以祈爾爵。」是說射箭中目標的人,可以叫不中的人喝酒。這和「射狹」、「投壺」、「藏鉤」、「賭棋」、「擲 骰」、「猜枚」乃至於時下「豁拳」一樣,都含有賭賽為歡的性質。另外像「傳花」、「拍七」、「籌令」等則純為遊戲作樂性質。譬如「籌令」所用的籌是一種特 製的罰酒工具,舉「水滸人名籌」為例,如系「武松」,則「力大者飲,行二者飲。」因 為武松力大能打虎,排行老二,所以此籌一出,座中沾上這兩點之一的人就要喝酒。但是,「酒令」到了文人手中,就逐漸成為逞機智、鬥才學的「風雅之事」了。
    風雅酒令
    文人在酒席上逞機智、鬥才學,《左傳》中屢見記載的列國間君臣參加朝享盟會時的所謂「賦詩明志」,應當已見其端。而「酒令」一詞,宋代趙興時的《賓退錄》 說是始于東漢賈逵。其後文人有所製作的很多。譬如:褚人獲《堅瓠二集》記有「歐陽酒令」,說:歐陽修在筵席間行「酒令」,限定作詩兩句,詩意須犯「徒刑」 以上的罪。有人作:「持刀哄寡婦,下海劫商人。」。又有人作:「月黑殺人夜,風高放火天。」而歐陽公作的是:「酒粘衫袖重,花壓帽檐偏。」有人問他,這怎 能算是犯徒刑,他說:「在醉意濃重、美色當前的時候,「徒以上」的罪也就做了。」歐陽修的「酒令」表面不合格,但實寓機趣、別出心裁,所以能博人一笑。文 人「酒令」形式多端,有時簡直極盡中國文字遊戲之能事。譬如明朝郎瑛《七修類稿》所記的一個例子:陳詢因忤逆權貴被貶官,同事為他送行,飲酒行令。陳循 說:「轟字三個車,余鬥字成斜;車車車,遠上寒山石徑斜。」高穀說:「品字三個口,水酉字成酒,口口口,勸君更盡一杯酒。」陳詢則說:「矗字三個直,黑出 字成黜,直直直,行焉往而不三黜。」
從這個例子看來,可見陳詢和他同僚的酒令是限用「離合格」,再以一詩句或古語作結,而結句末字必為「合文」 之字,而迭用三字者必為「離形」之字,且離形之字必與合文之字同韻。約制之嚴,直是難上加難。更難得的是,陳詢於此時此際也能藉酒令發抒一已之牢騷。所謂 「離合格」是「離形」和「合文」之格。「離形」即將一字拆開其結構,例如中「矗」字拆成「車車車」等是;「合文」即將兩字以上之形體合成一字,例中如 「餘」和「鬥」兩字合成「斜」字等是。
    再就褚人獲《堅瓠九集》,舉其「四書陳二」如下:明代末年,蘇州有位妓女名叫陳二,四書記得很熟,大家就稱她「四書陳二」。有天,她和一群名士飲酒行令, 規定說出來的要「有此語無此事者」。名士們都引用俗語諺語,陳二說:「緣木求魚。」眾人都很歎賞。座中有一少年故意要挫折她,說:「鄉下人安置木柵在水 中,又從柵上拉網以捕魚,豈不有「緣木求魚」這樣的事?」於是罰陳二飲酒,陳二滿飲之後,又說:「挾泰山以超北海。」這樣一來,名士們競相稱讚,少年也心 服口服了。
    由陳二之例,可見風氣所及,即使妓女亦有才學,能將酒令應對巧妙。此外,在諸如《紅樓夢》等小說裏,也很容易看到有趣的酒令,只是民國新文學運動以後,這 種文人的酒席遊戲好像就銷聲匿跡了,而今卻使吾党之徒也只行「五拳憲法」,雖然豪邁暢快有餘,但風雅韻味就不足了。
    四、曲水流觴
    文人飲酒的風雅之事,除「酒令」外,尚有「曲水流觴」。
    修褉的風俗
「曲 水流觴」與「修褉」的風俗有密切的關係。修褉是古代一種清除污穢的祭祀。《周禮?春官》記載:「女巫掌歲時,拔除釁浴。」鄭玄注:「歲時袚除,如今三月上 巳,如水上之類。釁浴謂以香熏草藥沐浴。」看樣子最初只是熏香洗澡祭神。《晉書?束皙傳》「說:「昔周公城洛邑,因流水以泛酒,故逸詩雲『羽觴隨波』。又 秦昭王以三日置酒河曲,見金人奉水心之劍曰:『令君制有西夏,乃霸諸侯。』因此立為苗水。兩漢直緣,皆為盛事。」雖然「金人奉劍」是有意造出來的神話,但 由此可見,「流觴」的源頭始自西周早期;而引水成曲使成「曲水」,人們列坐兩旁,「流觴」以飲酒的所謂「曲水流觴」,則是秦昭王所建立的;而兩漢以後,相 沿成俗,逐漸發展為節令盛事,時間也因昭王「三日置酒」而定為三月三日。
     蘭亭雅集
     三月三日成為重要節令以後,人們反而重在賞玩景物,飲酒作詩,祭神洗澡的原意慢慢消失。東晉穆帝永和九年(353)三月三日,王羲之與名流四十一人修褉 事,在浙江紹興蘭亭聚會,引曲水以流觴,飲酒賦詩,因此作序,是極有名的掌故。當時作五言四言詩各一首的有王羲之、謝安、孫綽等十一人;作詩一首的,有鬱 曇等十五人,作詩不成的,有謝瑰等十六人。唐人劉篤〈上巳日〉詩有雲:「上巳曲江濱,喧于市朝路。相尋不見者,此地皆相遇。」杜甫〈麗人行〉有雲:「三月 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麗人。」都可見唐代曲江褉遊的盛況。唐代以後,這種風俗仍然流行在文人之間。民國初年,梁啟超在北平農事試驗場還舉行過大規模的修 褉。政府遷台,故宮博物院副院長莊嚴先生尚邀集先師台靜農教授等友人在外雙溪「風雅」過一番。據說大陸為發展觀光,而今在蘭亭故址猶有類似的舉動。但無論 如何,「曲水流觴」的風氣其實早已不存,因為當今之世,那有多少俊雅閒逸的人!
    五、浮以大白
    而無論酒席行令或流觴賦詩,如果犯令或作不出詩都要「罰酒」。但「罰酒」的情況不止於此,而且自古有之。
    《周禮》謂「觥其不敬者。」是說對無禮不敬的人要罰酒。《禮記?檀弓》說「杜簣揚觶而酌師曠、李調。」因為師曠、李調未能及時匡君之過,所以杜簣罰他們飲 酒。《說苑》記魏文侯與大夫飲酒,命公乘不仁為「觴政」,監督飲酒的規矩,而且下令說,凡不滿引乾杯的,就「浮以大白」。「浮以大白」這句話出於魏文侯的 成語有好幾種說法,鄙意以為即「滿飲大白之巨杯作為處罰」。又史載陳後主命張貴妃等先作好五言詩,在宴會時令孔範等狎客唱和,如果一時作不出詩的就罰酒。 又李薦《師友談記》說,東坡有次和他的僚屬宴會,東坡舉起大白之杯罰歐陽叔弼、陳伯修二校理和常希古少尹,道:「你們三位都喝這酒,喝幹了,才告訴你們為 什麼受罰。」三人飲罷,東坡說:「你們三位擔任主管,卻沒有舉薦李方叔這樣的人,即此就可以罰你們。」他們三位都感到慚愧,忙著道歉。那時張文潛也在席 上,卻也舉起大白之杯,對東坡說:「先生也應當喝這杯酒。」東坡說:「為什麼呢?」文潛說:「先生從前主持貢舉,也錯失了李方叔,豈不和他們犯了同樣的錯 誤。」舉座不禁大笑。
    從以上這些例子,可見古人罰人飲酒,除魏文侯有點霸道外,都是很有道理很有意思的;尤其東坡以「遺賢」之過罰所屬三人,沒想張文潛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像這樣的「罰酒」風雅俊逸,難怪賓主盡歡,舉座大笑。
    罰人飲酒,自古多限以三杯。譬如韓安國作幾賦不成,罰三升。蘭亭之會,王子敬詩不成,罰三觥。景龍文館記禦詩序雲:「人題四韻,後者罰三杯。」又郝隆不能 詩,罰依金穀酒數,是三鬥。所以吳諺說:「客來遲,罰三鍾。」顯然是有根據的。其中所雲觥、杯、鍾、鬥、升,只是容器大小之名而已,其為三則一也。至於杜 甫所謂「百罰深杯亦不辭」,只是詩人誇大之辭而已。
    六、勸杯強飲
    上文說過古代有「堯舜千鍾,孔子百觚,子路嗑嗑,尚飲百榼」的諺語,用以說明聖賢無不豪飲。對此孔叢子早就假藉平原君和子高的對話否定這種傳言,說那不過 是喜飲之人造出來以「盡其勸勵獎戲之辭」,王充《論衡》更煞有介事的加以批駁,說:「飲酒用千鍾,用肴宜盡百牛;百觚,則宜十羊。……文王之身如防風之 君,孔子之體如長狄之人,乃能堪之。」意思是以文王、孔子如常人一般的身體是裝不下那麼多酒肉的。如此一來,聖賢豪飲之說,自然不攻自破。但是自古勸人飲 酒的「奇技妙招」乃至泯滅人性的舉止,則不一而足。
    以惡道強酒
    譬如《漢書?遊俠傳》說:陳遵好擺大場面飲酒,等賓客滿堂時,就關閉大門,命人把賓客的車轄丟到井裏去,賓客雖有急事也無法離開。車轄是古代車輛使車輪不 脫轂的關鍵,拿掉車轄比現代人失去鑰匙還嚴重,因為駕起車一定發生車禍。又如《晉書?王敦傳》說:有次王愷請王敦、王導宴會,王愷命美人給賓客斟酒,客人 如果沒喝幹,就殺美人。王導酒量不好,但恐怕斟酒的美人遭慘禍,勉強喝幹了;可是王敦卻故意不喝,連酒杯也不拿,還作出不屑一顧的樣子,任憑美人恐懼悲 啼、血濺樽前。相同的情況也發生在石崇的酒席上,王導「素不能飲,輒自勉強,至於沈醉。」王敦則「固不飲,以觀其變。已斬三人,顏色如故,尚不肯飲。」王 導為此責備王敦,王敦卻說:「自殺伊家人,何預卿事!」
    王愷、石崇鬥富以豪侈相尚,古今所同惡;而王敦、王導雖是從堂兄弟,而肝腸性情判若天壤,也難怪王導早就料到王敦「若當世,心懷剛忍,非令終也。」
    勸酒妙方
    但是像唐代殷文亮那樣的「勸酒法」就很有趣了。張鶿《朝野僉載》謂殷文亮在做縣令時,好飲酒,手工藝極為巧妙。他雕木為偶人,使偶人穿錦繡衣裳為賓客斟酒 勸飲,舉動有板有眼;又雕刻作妓女模樣,使之唱歌吹笙,都能合乎節奏。如果賓客沒把酒喝幹,則木小兒不肯再斟酒,而木妓女則歌管連連催促。傀儡戲在唐代已 經很發達,但殷文亮的技法實在神妙莫測。他以此勸人飲酒,料想座客必為其巧奪天工,拗不過木人殷勤,一飲而盡,而且盡興到底吧!
    然而勸人飲酒,如果不論青紅皂白勉強將事,往往好意也會變成惡意。因為酒量因人而異,隨人之量以相勸,必可盡賓主之歡,否則就好像政府抽稅不管百姓收入多少一般,就有人會不勝負荷不堪其苦。
    現在不喜飲酒或量淺的人,與人酬酢,常說「以茶代酒」;這原本也是從古禮衍生出來的,只是古人「以水代酒」罷了。《禮記?玉藻》說:「凡尊必上玄酒。」這 裏的「玄酒」指的就是水。因為上古沒有酒,水又是酒之源,水色屬玄,故祭祀行禮時以「玄酒」最為尊貴。如果好強人飲酒的人也能明白這個道理,那麼當人「以 茶代酒」時,也應當足以為歡了。
    七、妓女侑酒
    酒筵之間所以要勸飲乃至於強飲,原本之意都是為了盡歡、而盡歡之法,古來每以妓女歌舞或行酒。
妓女始于何時
    「人問妓女,始于何時?」清人袁枚《隨園詩話》曾探討這問題。據他考察,起於春秋,在管仲之前。而梁章巨《稱謂錄》所舉「妓女」名目,多達三十六條,由此 可得知「禦妓」供奉內廷,起于晉代;「官妓」服侍官府,始于唐代;「營妓」則「以待軍士之無妻室者」,漢武帝開其端。而宋代以後,官妓有「樂籍」,稱「樂 戶」,必須嫁給士農工商等良民所謂「從良」之後,才能脫離樂籍,出於苦海。元代夏伯和《青樓集》記載當時妓女事蹟,其中擅長雜劇搬演的的不乏其人。從元明 兩代之「妓女劇」,可以看出她們由教坊管領,並徵收稅金,做的是「迎官員、接使客」,「應官身、喚散唱」;或是「著鹽商,迎茶客」,「坐排場、做勾攔」。 則妓女在元明兩代,除席間侍候官員商客歌舞侑酒之外,也從事劇曲演出。而王書奴《中國娼妓史》,則謂管仲之女板即是「官妓」,殷代「巫娼」實為娼妓之源 始,魏晉南北朝有「家妓」。唐宋元明「官妓」鼎盛,更與士大夫有密切關係。
    酒糾與錄事
    妓女在席間侑酒,有時也擔任所謂「酒糾」或「錄事」,因之亦以此稱妓女。據陸遊《老學庵筆記》,唐代已有此稱。「錄事」本為官名,職掌總錄文簿,舉彈善 惡。大概妓女在筵席間對於違犯酒令的人,有「投旗於前」、命人飲酒的「職掌」,其事有如官府「錄事參軍」之「舉彈善惡」,故以「錄事」稱之,以抬高其身 分;而「酒糾」一詞,則顯然就其席間任務而命名。
    奇杯異盞
    再說飲酒之器皿花樣繁多,自為意中之事;而好新奇風雅的,《史典論》謂漢末荊州牧劉表有所謂「三爵」,大的叫「伯雅」,其次叫「仲雅」,小的叫「季雅」。 分別容受七升、六升、三升。又《朝野僉載》說曹魏陳思王曹植有「鵲尾杓」,柄長而直,把它擺在酒樽裏,曹植要勸某人飲酒,呼叫它,它的柄尾就會指向某人。 又《逢原記》載唐代宰相李適之有九種珍奇的酒杯,其「蓬萊盞」有象徵蓬萊、方丈、瀛洲的三仙島,注酒其中,以山沒為限;其「舞仙盞」設有機關,酒一注滿, 則仙人出舞,而瑞香球子彈落盞外。
    而更有「奇杯異盞」對人行怪異之飲酒的,「兩般秋雨盦隨筆」舉出以下三例:唐代虢國夫人把鹿腸懸掛屋樑之間,將兩端結住,其中實酒,要喝的人就打開其結, 用口去吸吮。金章宗用一種薄如冬瓜片的軟金葉,做成酒杯,使人喝時越吸越不盡,名叫「醉如泥」。宋人楊某,諂事卞繪,命令自己的妻子用兩手捧酒,捧到卞繪 的嘴邊請他喝,說那是「白玉蓮花盞」。
這些人已夠無恥無聊,但尚是一時一人之「異行」;而最莫名其妙,卻在宋元以後的文人間大行其道的,有所謂「鞋杯」。
     鞋杯行酒
    《敝帚齋余談》說元代楊鐵崖好以妓鞋纖小的行酒,是用宋人的先例。倪元鎮認為穢臭不堪,每次碰到這種情形,就大怒離席而去。明代何元朗覓得南院歌妓王賽玉 穿過的紅鞋,每每在宴會中用來行酒,座中必有多人因此喝得酩酊大醉,王世貞甚至作長詩來歌詠。《堅瓠集》也載有「瞿士衡飲楊廉夫以鞋杯,廉夫命宗吉詠之, 即作沁園春詞。」又載有許少華與馮惟敏之〈鞋杯詞〉。文人既然再三形諸吟詠,則普天下逐臭之夫何其多也!
    而所謂「鞋杯」,據陶宗儀《輟耕錄》所雲「楊鐵崖之法」,是把席間妓女之鞋脫下,將酒杯置於鞋中,以此輪番斟酒而飲,謂之「金蓮杯」,因為凡「鞋杯」必用 「三寸金蓮」所著之鞋乃可。我無法想像,個中滋味如何;也許有點「臭豆腐」的味道吧,否則怎會教這麼多的高人雅士「上癮」呢?
     八、飲酒結社
    「高人雅士」飲酒也好聚朋結社,如果西晉山濤、阮籍、嵇康、向秀、劉伶、阮咸、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飲酒酣暢,為世所稱的「竹林七賢」,以及唐天寶 間,孔巢父、李白、韓准、裴政、張叔明、陶沔六人,在竹溪結社,詩酒流連,當時號稱的「竹溪六逸」,可以算作文人結社飲酒的話,那麼所謂「酒社」就應當有 長遠的歷史。
     明清酒社
     降及明清兩代,集結同好飲酒作為風雅團體,似乎相當流行。譬如明代袁宏道為其酒社著《觴政》、黃周星亦有《酒社芻言》,一方面表達他們的飲酒觀,也一方面 設定他們的條件和規矩。《清稗類鈔》記載趙味辛司馬、洪稚存太史、張船山太守、吳山尊學士同官京師,約定每遇大雪,無須招邀,即會集南下窪之陶然亭,飲酒 賦詩,規定遲到的請客。又記載王懿榮每逢春秋佳日,便與潘文勤等十九人輪番作詩酒之會,「壺觴無虛日」。這兩條記載可以看出清人「酒社」或「酒會」之類的 雅集,他們主要藉酒論詩文。
「酒帝」顧嗣立、顧悼秋
    但是像康熙間有「酒帝」之稱的顧嗣立,他的酒社但論酒量不論詩文,要想加入,就沒那麼容易了。阮葵生《茶餘客話》說江蘇長洲人顧嗣立,是江左第一酒人,于 所居秀野園結酒社。家裏有三個酒杯,仿劉表稱作「三雅」,大的容酒三十觔,其餘兩個依次遞減。凡是想入酒社的,要先喝盡這「三大杯」,然後才有資格入座。 他因此在門口寫下這樣的告白:「酒客過門,延入與之雅,詰朝相見決雌雄。匪是者毋相溷!」意思是說:酒客過門,請到裏面喝幹三大杯,明早與我相見再比個高 下。不是這樣的人,不要來廝混攪局。一般酒徒看了這告白,都被他的「威勢」震懾屈服,不敢進門。但也有鼓起勇氣的,飲了那「三大杯」之後,就全垮了。他在 京師的時候,曾經把量大的名酒人聚在一起,彼此「較量」一番,無人是他的敵手。所以他長年在「酒國」稱尊,「酒帝」之名,為之不脛而走。《清史列傳》有他 的傳,說他性輕財,豪於飲。康熙帝欣賞他的才華,特賜進士出身,為翰林院庶起士,散館授知縣,因病而歸。他只活了五十四歲,未知是否與豪飲有關。
    無獨有偶的,民初南社詩人大多嗜酒,其中顧悼秋自署「神州酒帝」,且賦詩:「沐猴腐鼠繽紛紛敗,帝制終教屬酒徒。」一方面諷刺袁世凱洪憲帝制的醜劇,一方 面也以「酒帝」自豪。顧氏曾編《酒國點將錄》認為:「沈劍霜、餘十眉,詩人之酒也。葉楚傖、陸伯觴,酒人之酒也。胡朴安、柳亞子、王大覺、周酒癡(周雲之 別署)、朱劍芒,狂人之酒也。」不難想見「南社」諸君子詩酒笑傲的況味。
    而今師大曾有「酒會」之舉,吾等亦有「酒党」之稱,雖未必論詩論文,但語無塵雜。尤其「酒党」之「党」「尚人不尚黑」因之不言是非,不爭名利,但講「人間愉快」。若此,較諸古今之「酒社」,何止別出一格而已。
    九、餘言
    以上所說的有關飲酒的禮俗,不過個人耳目所及的點滴。我國既然是個「酒文化」的古國和大國,則歷朝歷代乃至幅員所至,其相關者不知凡幾,何況因時而有變遷,因地而有歧異,自非筆墨所能盡述。
    譬如鴻門之宴,司馬遷特別記下席次:「項王、項伯東向坐,亞父南向坐。亞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張良西向侍。」其後樊噲進入,項王命他「從良坐」。項 伯是項王的季父。可見這次宴會尊卑的等次是這樣子的:項羽、項伯首座,兩人一為王,一為王之季父,所謂「平起平坐」;亞父范增為項羽謀臣,奉為尊長,居其 次;沛公劉邦勢窘來謁,又其次;張良、樊噲為劉邦之臣,自居末座。「東向坐」,即坐在西邊面向東,古禮很注重面向。由這次宴會席位看來,東向最尊,其次南 向,再其次北向,最卑者為西向。
    像鴻門宴這樣的席位尊卑禮俗,衡諸漢唐以後,顯然已不足為法,而一旦殿堂建築不再「坐北朝南」,則面向的尊卑便難有一定的依存了。
    但是直到今天,人們宴會仍因為席次彼此謙讓半天,因為首座最尊、末座最卑。中國人多以「謙讓為懷」,很少人公然「僭越失禮」。
    往年與景明、啟方等友人侍候先師台靜農、鄭因百、屈翼鵬,以及王叔岷、孔達生、張清徽等老師于筵席,老師們為「首座」無不推讓半天,每每要「站立」許久才定下秩序來。某次,幾近「膠著」,王師叔岷向前一步,說「我來,我來」,場面乃頓然為之「化解」。
    可見「席位尊卑」的禮俗精神是迄今不衰的。而為了免除賓客「不知所措」,或防範「莽撞無知「之徒,現在較正式的宴會都在席位上擺置名牌,這實在不失「文明」做法,可以省去許多麻煩。
    寫到這裏,忽然想起,昔年東坡大書重刻歐陽公〈醉翁亭記〉,改其「泉洌而酒甘」作「泉甘而酒洌」,雖然止於一字易位,但深覺情趣大大不同。今傳本「甘」字 作「香」字,「香」字其實不如「甘」字好。而人們每引宋人杜耒詩句說「寒夜客來茶當酒」,我也頗不以為然,因改作「寒夜客來酒當茶」,認為如此才足以消寒 夜,才具「吾党」風味,與東坡才能同稱「酒知己」。但仔細想想,人們既然有「以茶代酒「的,則寒夜對客品茗,或者油然亦有「酒滋味」矣,那麼縱使豪情大 減,卻也能饒其閒情,則有何不可!因之「寒夜客來」,「茶當酒」也好,「酒當茶」也好,兩相並存可也!
                                                            (1994年1月6日《聯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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