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姦同罪,又稱刑不隱親。是春秋時期的一件刑案,因被孔子引用來說道理而得名,姦是罪行的意思。
三姦同罪
三姦同罪,白話譯為:三種姦行都是同樣的罪罰。三姦為昏、墨、賊,均處死刑。
簡述
邢侯與雍子為了領地疆界打官司,雍子知道錯在自己,為了要贏,竟把自己的親生女兒獻給法官叔魚(羊舌鮒)。叔魚收了雍子所贈送的女兒,便判雍子無罪。邢侯知道後,在法庭上把雍子與叔魚都殺了。韓宣子因為三人都是貴族,對裁決感到為難,於是要叔魚的異母兄弟叔向(羊舌譽)論斷三人之罪。叔向說:「鮒將法律賣了,雍子用女兒賄賂法官,邢侯不是法官卻幹法官的事,三人都該判死刑。」
邢侯聽到消息,連忙出逃,韓宣子便命人將邢侯逮捕後處死[1],而已死的雍子和叔魚屍體再拖出來遊街,當作執行死刑。
孔子稱讚叔向判刑的時候,不因犯人是自己兄弟而有隱瞞,如此的話,即使殺死自己親人也是光榮的義行。
人物
- 邢侯:邢侯不是人名,是在「邢」(今河北省邢台市)這個封地的大夫,巫臣的孩子。
- 雍子:本為楚國人,因為父兄加害而逃到晉國,受封為鄐地的大夫。(鄐,讀音同畜,亦在邢台附近)
- 韓宣子:本名韓起,宣是死後的謚號,姬姓韓氏,當時擔任晉國正卿,即今日約當首相。
- 叔向:姬姓羊舌氏,晉國大夫。本名肸(發音同「細」),叔向是字。
- 雍子女:古時女子無名,雍子的親生女兒,被父親獻給叔魚。
- 士景伯:又名士彌牟,原本該審案的法官,因公到了楚國。
- 叔魚:姬姓羊舌氏,晉國大夫。名叔鮒,叔魚是字。
原文
- 《國語》晉語九
- 《左傳》昭公十四年
- 《孔子家語》 : 正論解 - 晉邢侯與雍子爭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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