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的本義是指東方與西方,比如「各奔東西」;現在最廣泛的用法是口語中對物品的稱謂。東方為木,西 方為金,金、木都我籃可裝;南方為火、北方為水,我籃那裡能裝得下?所以只能買東西,不能買南北。」東西一詞便從此流傳下來。

東西



來源與典故

  • 辭典的解釋
    1. 辭海》 里對「東西」解注為:俗稱什物曰東西,後接著舉古人之語,最後得出:「物產四方而約舉東西,猶如史記四時而約言春秋耳」。也就是說,一年有四季,歷史就以 年(四個季節)為線索,所以歷史就有了「春秋」一說;同樣於空間來說,東西南北皆有物產,所以可以把「物質」通稱為「東西」之內的一切;
    2. 1951年版《辭源》引龔煒《巢林筆談續編》卷上《買東西考》:「明思陵(崇禎皇帝,即明思宗)謂詞臣曰:『今市肆交易,止言買東西而不及南北,何也?』輔臣周延儒曰:『南方火、北方水,昏暮叩人之門戶求水火,無弗與者,此不待交易,故惟曰東西。』思陵善之。」
    3. 1987年版《辭源》只說「物產於四方,約言之曰東西,猶記四季而約言春秋。.。」但為什麼說「東西」而不說「南北」則並無解釋。
  • 其它的典故:
    1. 南宋理學家朱熹拜 訪他朋友盛溫如,正遇溫如提籃上街,朱問盛說:「你去幹什麼?」,盛說:「我去買東西」。朱奇怪,說:「買東西?難道不能買南北?」盛說:「東方為木,西 方為金,金、木都我籃可裝;南方為火、北方為水,我籃那裡能裝得下?所以只能買東西,不能買南北。」東西一詞便從此流傳下來。[來源請求]明《雅俗稽言》卷一三:「又世俗凡稱物曰東西。或曰萬物始於春而成於秋,春,木,震位,東也;秋,金,兌位,西也。故曰東西,亦通。」但此說無據可依。
    2. 據《巢林筆談續編》卷上《買東西考》中另一說法,唐朝長安「東西木金市」,長安城裡已經擁有了100萬以上的人口,是與西方的羅馬並列的世界最大的城市。當時長安有市(商業區)坊(居民區)之分,長安的「東市」、「西市」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商業活動的市場,在東市上有賣制產品,西市有賣(也就是金屬)製品。一般為了把物品買全,既得跑東市又得跑西市,由此有了買東西這一說法,但此說亦無據可依,因為東西一詞不見於文獻。
    3. 當代著名學者陳望道先生在《修辭學發凡》中所作的解釋。他認為「東西」是借代修辭格,是以部分代替全體。物產來自東西南北中,如果把物產稱為「東 西南北中」,顯然過於累贅,自此以「東西」來借代。陳望道先生還引用梁章鉅《浪跡續談》卷七的一段話作為佐證:「通行之語,……謂物為東西。物產四方而後 舉東西,猶史記四時而後舉春秋耳。」

考證

古代說物件為「物事」、「物貨」、「物件」,北宋東京夢華錄》中《諸色雜賣》一卷已見「物事」一詞 ;明朝小說如《三言二拍》等均用「物事」一詞,如明崇禎元年淩蒙初《拍案驚奇》卷二二:「買物事。」崇禎五年《二刻拍案驚奇》卷二二:「買了物事」,可見間市肆「買東西」皆稱為「買物事」。
洪武十五年編《華夷譯語》及收錄材料截止明嘉靖二年五月的薛俊《日本國考略·寄語略》等,均無「東西」一詞。至嘉靖十一年,陳侃《使琉球錄·夷語》載:「買:吾利。賣:高葉。買賣:亞及耐。西洋布:尼失木綿。東西:加尼尼失。」[1]共載日常用語407條,始見「西洋布」、「東西」等音義相關的市肆交易語。又薛氏原書曾經「金陵王文光增補」[2],材料載止期應上延,「買東西」一詞流行上限當在明嘉靖初年,其載入文獻的年代可考斷在嘉靖十一年。
天啟元年馮夢龍《古今小說》 卷三五:「三百貫錢物事……錢物東西。」卷三六:「庫中東西……物事那裏來的。」又天啟四年《警世通言》卷一五:「送些小物事……東西與他。」卷一六: 「與你物事……許多東西。」卷三六:「取一件物事在盒內……見一件東西入於盒內。」又天啟七年《醒世恆言》卷一三:「若干物事……稀奇作怪的東西。」又 《拍案驚奇》卷一:「一件海外物事……是一件希罕東西。」卷三一:「買些東西……許多物事。」又《二刻拍案驚奇》卷三:「京師廟市凡百般貨物……好東西、 舊物事。」卷一八:「盛出兩件東西來……將兩件物事吃盡。」卷三四:「見一件物事拋將出來,卻是一條軟梯……是接引人進來的東西。」明嘉、萬年間語義重疊 的舊語詞「物事」與新生語詞「東西」共行,但「物事」的使用率逐年下降,「東西」的使用率則逐漸上升。根據統計,《古今小說》共計出現「物事」28次, 「東西」50次;《警世通言》「物事」34次,「東西」52次;《醒世恆言》「物事」19次,「東西」137次;《拍案驚奇》「物事」16次,「東西」 112次;《二刻拍案驚奇》「物事」45次,「東西」157次。
市肆交易遠來之品,自古以南、北貨稱之。今日尚有「南北行」,「南貨店」等名稱。「南貨」之名始見《北史·魏收傳》:「南、北初和……求南貨於收。」李斗:《揚州畫舫錄》卷一:「南貨業……皆大江以南之產」。自隆慶之後,海禁漸鬆,來自東洋(交趾、暹羅呂宋、貓裏務等)及西洋(中東歐洲)之舶來品漸多,市所販賣亦由傳統南北貨而加入舶來品。田 汝成《西湖遊覽志餘》卷二五《委巷叢談》云:「今三百六十行各有市語,不相通用。倉猝聆之竟不知為何等語。」清儒曾考列,「市語如米行、絲行、綢綾行、線 行、銅行、藥行、典當、故衣鋪、道家星卜、雜貨鋪、優伶、江湖雜流。」凡數十種,號稱「江湖人市語尤多……事事物物,悉有穩稱」[3]東、西洋舶來品「好東好西」的「市肆交易」穩稱「東西」,本為明嘉靖萬曆年間地區東南沿海海外貿易方言,隨著東、西洋商品大量輸入並流通南北各地,並成為社會方言。
東、西洋海外貿易的市語俚詞「東西」遂由海舶洋貨「東礦西珍」之稱,引申為市肆交易「四方物產」專稱,又泛化為「世俗萬物」通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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